贵安新区大数据发展促进会会员权益
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享有本团体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本团体组织的论坛与活动;
(三)优先获得本团体掌握的行业热点信息;
(四)优先获得本团体服务;
(五)共享本团体内资源及成果;
(六)优先向社会推荐会员产品与服务;
(七)对本团体工作的知情权、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八)请求本团体为维护本团体会员合法权益提供帮助,委托本团体办理有关事项,以及获得符合本团体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;
(九)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,有权寻求本团体的保护和支持;
(十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本团体章程;
(二)执行本团体决议;
(三)积极参与本团体有关活动;
(四)为本团体的发展献计献策;
(五)按规定缴纳会费;
(六)积极推荐新会员;
(七)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;
(八)自觉维护本团体的声誉和合法权益;
(九)保持良好的商业道德,会员之间真诚合作、反对一切不正当竞争的行为;
(十)及时向本团体反映情况,提供所需的有关信息、统计数据和有关资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