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员权益

贵安新区大数据发展促进会会员权益

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
(一)享有本团体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(二)参加本团体组织的论坛与活动;

(三)优先获得本团体掌握的行业热点信息;

(四)优先获得本团体服务;

(五)共享本团体内资源及成果;

(六)优先向社会推荐会员产品与服务;

(七)对本团体工作的知情权、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
(八)请求本团体为维护本团体会员合法权益提供帮助,委托本团体办理有关事项,以及获得符合本团体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;

(九)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,有权寻求本团体的保护和支持;

(十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
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
(一)遵守本团体章程;

(二)执行本团体决议;

(三)积极参与本团体有关活动;

(四)为本团体的发展献计献策;

(五)按规定缴纳会费;

(六)积极推荐新会员;

(七)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;

(八)自觉维护本团体的声誉和合法权益;

(九)保持良好的商业道德,会员之间真诚合作、反对一切不正当竞争的行为;

(十)及时向本团体反映情况,提供所需的有关信息、统计数据和有关资料。